37.路遇紧急情况,先急刹,车速可控后,再考虑方向!

学车时,教练会告诉学员:开车时,让速不让道。

可是,让速不让道是什么意思啊?

(1)当有车辆强行并道时,我们要稍微降低速度,让他进来,而不是被他“逼”到了另外一个车道上,在对方并道时,如果我们撞上他,是他的事故全责,同理,如果我们被“逼”到另外一个车道,此时我们被撞了,是我们的全责!

(2)开车时,车道变换频率越小,安全系数越高,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超车,就安心的守住自己的车道吧。

(3)遇到紧急情况,先急刹,莫考虑方向,若速度在可控范围,可以选择调整方向。

前面,介绍了一个事故,一辆白色轿车,在躲避黑色轿车时,先后两次撞上护栏,车毁人亡,事故原因是黑色轿车在超车道上倒车。如果白色轿车驾驶员先踩刹车,在速度降到40~50时,再选择切换车道,悲剧就不会发生了!

在高速上,经常有环卫工人,每当此时,我都按喇叭、闪灯、刹车同时进行,我师傅说过,如果在你死与他死之间只有唯一选择时,要选择压过去,是不是有些残忍?每年大约有300名环卫工人死于高速车祸,但是,有超过1000名驾乘人员死于躲避环卫工人。

讲个题外话:2011年6月1日,去日照旅游,我的小捷达满载,前面有交通事故,我按照以前的力度去刹车,结果发现刹车效果很差,眼看追尾,我猛踩刹车,在临近撞击前,我把方向盘往左一打,避免了追尾。两点感悟:

(1)满载状态下,刹车距离变长。

(2)无论何时,先踩刹车,速度可控后打方向。如果先打方向,你的注意力都在方向上了,甚至忘记了刹车,最关键的一点,在高速上,急打方向盘,瞬间就翻车了。

切记:先刹车,先刹车!在百度上搜索一下“高速,急打方向”,就知道有多少类似的悲剧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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